行政立法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0 20:11:31
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概述
行政立法:是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将某些立法权授予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得依据授权法(含宪法)创制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是指有权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并颁有关行政管理事项普遍应用的规则的活动.
通常具有两方面的内容:①国家行政机关接受国家立法机关的委托,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②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有关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亦称“准立法”.
行政立法的主体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建立的国家行政机关.由于国家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干预增多和行政权力的相对扩大,单靠立法机关立法已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立法机关以委托立法方式,赋予行政机关以立法权;同时,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也是一种行政立法活动.
行政立法的内容包括: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的法律规范;行政机关管理国家事务的法律规范;对行政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的法律规范.不同等级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的效力等级不同.
行政立法的程序依立法机关的性质而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立法主要是指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省会市人民政府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的活动.全国性行政法律草案,多数都由国务院提出,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地方性行政法规草案多由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法规和规章一般由政府业务部门起草.如涉及几个部门,则需共同协商起草,并经有关法制机构审查批准.全国性的行政法规经国务院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发布.部、委规章经部务或委务会议讨论通过.地方政府规章经该级政府常务会议或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部长、主任或省长、市长签署.重要的部门规章在通过和签署后,须报上级机关审批,然后公布,一般规章在通过和签署后报国务院备案.
行政立法的生效要件:①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或经授权制定的法律规范;②行政立法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及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相抵触,必须符合法定程序;③行政立法的内容须采用书面表示,注明制定、批准机关的名称,以及首长签署和发布时间等.
行政立法较之权力机关的立法,是一种从属性的立法,不得与宪法、法律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它是一种较法律更具体、更明确、更细致的立法,是法律、法规的具体化;它还是一种适应性较强,比法律的稳定性较差的立法;由于行政管理的复杂和多层次性,使行政立法也在内容、效力和形式方面具有多样性.
行政立法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建立和健全行政法制、使国家行政管理法制化和严格依法行政的基础和前提.

是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将某些立法权授予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得依据授权法(含宪法)创制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