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哲学的意识形态性?科学性?最好言简意赅.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4 23:16:58
如何理解哲学的意识形态性?科学性?最好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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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哲学的意识形态性?科学性?
最好言简意赅.

如何理解哲学的意识形态性?科学性?最好言简意赅.
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在实践基础上的鼓吹马克思主义“非意识形态化”,实质是要从根本上改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

意识形态主要是指思想对现实的论证和维护。科学性是指符合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

试论文学理论的科学性与意识形态性
金永兵
内容提要 作为一门现代学科,文学理论到底有什么特性,其相互之间有怎样的辩证关系,它们之间是如何实现对立统一? 如果只是孤立地看到文学理论的某种或某些性质,而无视其他特性,或者只是简单地将这些性质杂糅在一起,就难以真正寻找到文学理论科学的独特性。我们要从文学理论意识形态性与科学性辩证关系的角度出发,探讨二者如何在文学理论中熔铸为其学科的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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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文学理论的科学性与意识形态性
金永兵
内容提要 作为一门现代学科,文学理论到底有什么特性,其相互之间有怎样的辩证关系,它们之间是如何实现对立统一? 如果只是孤立地看到文学理论的某种或某些性质,而无视其他特性,或者只是简单地将这些性质杂糅在一起,就难以真正寻找到文学理论科学的独特性。我们要从文学理论意识形态性与科学性辩证关系的角度出发,探讨二者如何在文学理论中熔铸为其学科的自主性。
关键词 文学理论 科学性 意识形态性
文学理论科学所具有的不同于一般科学的学科独特性,往往被人们视为文学理论的学科自主性,或叫自性。准确地理解和认识这种自主性,对于文学理论的学科定位至关重要。学界对于文学理论自主性缺乏自觉而系统的审视,往往只是“政治化”和“去政治化”地偏走两极。针对这两种倾向,本文从文学理论意识形态性与科学性辩证关系的角度出发,探讨二者如何在文学理论中熔铸为其学科的自主性。

为了使文学理论自立,避免政治意识形态的过度干扰,有学者提出,文学理论应该科学化,应该走向自律的科学探讨,反对将文学理论与意识形态,特别是与政治联系在一起。这一见解往往与文学理论的现代性问题纠缠在一起,认为,“当今文学理论的现代性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文学理论自身的科学化,使文学理论走向自身,走向自律,获得自主性”[1](P288)。“我国文论所要求的自主性,是要从政治的束缚下解脱出来,获得自身的独立性,使文学理论成为文学理论,明白自身的学理。西方文论所谓的独立性、自主性,则是指要研究文学自身,摆脱文学批评、研究中的所谓外部研究方法……也即使文学研究走向所谓内部研究”[1](P289)。
如果切断文学理论与外部世界的联系,逃离“自律”与“他律”的辩证法,逃离历史原则的约束,逃离精神内核与价值判断的所谓自主性的“现代性要求”,文学理论能获得真正的科学性吗?作为一种精神科学,文学理论能否有完全独立的发展历史?它是不是也受到自身的内在规则和整个社会现实规律的双重制约?我国文学理论乃至整个社会文化现代化进程存在特殊性,中国文学理论能否形成自己独特的现代性追求?“五四”以后的革命性、功利性文论,是不是也可视作现代性的多种可能性中的一种合法形态?
文学理论具有意识形态性,或者说它是一种意识形态性的存在,这是无法回避的现实。文学理论研究必然渗透着价值因素,其中包含大量的意识形态成分。“纯”文学理论只是一种学术神话。有些理论企图完全忽略其历史性和政治性内涵,想当然地标榜其学说仅仅是“科学的”、“普遍的”真理。其实,它们包含着无可否认的思想意识和价值倾向,对这些学说稍作思考就可以看出,它们是在适应并加强某些特定时代特定集团或阶级的人们的特定的兴趣。即使是转向“文本”,强调文学作品的统一性与独立性,声称“为建立独特而具体的文学科学而努力”的俄国形式主义文论和英美新批评文论,也具有或明或暗的意识形态性,以至于韦勒克指出,用“形式主义”、“唯美主义”来指责他们是一个错误,“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是‘唯美派’:因为他们的批评标准一直在表明一种哲学的、政治的和宗教的观点”[2](P291)。在系统考察了现象学、阐释学、接受理论、结构主义、符号学、后结构主义、精神分析等20世纪主要文学理论流派之后,特里·伊格尔顿说:“结论是,我们考察过的文学理论是政治的。”[3](P281—282)“现代文学理论的历史是我们这个时代政治和思想意识历史的一个部分。从波西·比希·雪莱到诺曼.N.霍兰德,文学理论一直不可分割地与政治信仰和思想价值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任何一套关于人类意义、价值、语言、感情和经验的理论,势必要论及关于人类个人和社会性质的更广更深刻的信念、权力和性的问题,对过去历史的解释,对目前的看法,以及对未来的希望”等,因此,“文学理论并不是一种依靠自身的理性探究的对象,而是用来观察我们时代历史的一种特殊的观点”。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伊格尔顿强调:“文学理论不应该因为是政治的而受到谴责,而应该因为在整体上不明确或意识不到它是政治的而受到谴责。”[3](P281)如果忽略了文学理论的意识形态性和价值性,忽略了文学理论的现实感与历史维度、现实关怀与批判精神,则很难真正获得文学理论的科学性,甚至会走向反对和排斥价值判断的“科学主义”。
但是,文学理论的自主性、独立性能否就归结为其意识形态性呢?针对文学理论非意识形态化的主张,有学者反对将文学理论的自性归结为科学性,而强调文学理论的非科学性和意识形态性。“作为一门人文学科,文学理论有其别于科学的特性,此即文学理论的自性”,“其知识合法性依据主要不在于可实证性与客观科学性,而在于所表述的文学理想本身的现实意义与审美价值的高下等”。在这些学者看来,文学理论是“与文论家的私人性、民族性、地方性及党性、阶级性等联系在一起。文论不仅陈述文学世界的客观实际,而且更多地表达文学家及其所属群体的文学理想、趣味、主张、期待,并与其整个世界观及信仰世界相联系”。就是说,文学理论的“特殊性在于其主观性、诗性、意识形态性,甚至文论家自身的个人性和私人色彩等”。所以,他们提出,“意识形态性本身即文学理论必备的自性”,“文论的意识形态性恰恰是其自性的重要表现”[4]。
其实,将意识形态性与科学性作为截然对立的属性来看待,从“政治诗学”的单一视角将文学理论纯政治化,也很难获得文学理论的自性。文学理论只是无内在规定性的任意言说吗?意识形态介入的限度是什么?是不是所有性质的意识形态对文学理论的渗透都具有同样的结果?它们在价值上有没有比较的可能,在科学性上有无差异?文学理论研究如何获得客观性?
因此,为真正建构一门现代学科,我们必须深入探究文学理论作为科学与作为意识形态的特性,或者说,探究其意识形态性与科学性的复杂关系。

意识形态是一个复杂的概念。要廓清文学理论的意识形态性与科学性之间的关系,必须对意识形态本身有一个科学的理解。
关于意识形态的定义很多:诸如“系统地扭曲了的交流”(哈贝马斯),“符号的封闭”(后结构主义),“语言和现象现实的混合”(保罗·德曼),“以某些意味深长的空缺和省略为标记的话语”(皮埃尔·马歇雷),等等,不一而足[5](P94—95)。在《批判理论的观念》中,莱蒙德·格斯更是系统地区分出三种不同的意识形态概念:一是“描述意义上的意识形态( ideology inthe discription)”,即在分析社会的总体结构时,只限于客观指出意识形态作为这一总体结构的一部分而存在,不引入带有价值倾向的或褒或贬的主观评价;二是“贬义的意识形态( ideology in the pejorativesense)”,或称之为“否定性的意识形态”,即对意识形态的价值和内容采取否定批判的态度,认为它不可能正确地反映社会存在,而只能曲解社会存在,掩蔽社会存在的本质;三是“肯定意义上的意识形态(ideolo-gy in the positive sense)”,即对意识形态的内容和价值采取肯定的态度,认为它能客观地反映社会存在的本质[6](P127)。
其实,莱蒙德·格斯所说的“肯定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概念很少被使用,比较普遍地是把意识形态理解为一种“虚假的意识”。现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派大多属于这一类型。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意识形态理论的贡献,很多人都试图从他们那里找到依据,并强调马克思、恩格斯本人也持这一观点。M.雷达尔在《马克思对历史的解释》中认为:“一种意识形态是一套导致人们产生错误印象的观念,人们多多少少无意识地用这种观念来说明或隐瞒他们的阶级利益……我是在马克思关于维护阶级利益的错误意识的本义上来使用这一术语的。这一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可能不是完全虚假的,但它从整体来看是虚假的。”[7]H.B.埃克顿在《时代的错觉》中则直截了当地说:“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意识形态是由阶级利益决定的虚假思想。”[7]还有一些学者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既是在“虚假的意识”意义上使用意识形态概念,又是在中性的意义上使用层建筑’。”[6](P128)其实,在他们那里,所谓“双重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概念,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即意识形态是一种阶级的、体系化的社会意识,是一种观念的上层建筑,受阶级利益狭隘性的束缚,无法真实反映现实,只能是虚假的。意识形态是一种自由地漂浮于物质基础之上,并否认物质基础之存在的一套思想观念,是试图掩盖遮蔽阶级、集团利益的派别之见,是用一种扭曲的、神秘的、欺骗性的方式去反映现实世界,它的目的不是也不可能是真实地揭示现实,而是竭力将真相掩盖起来,以维护它所支持的阶级的利益。基于此,他们认为,只有脱去意识形态概念的囚衣,人们才有可能看到现实世界的真实面目。
阿尔都塞就是这样来定义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是个人与他们的存在的真实境况的想像性关系的再现”,“意识形态所再现的不是那些支配着个人存在的真实的关系体系,而是这些个人与他们生活中真实关系之间的想像性关系。”[8](P56,57)弗洛姆说得则更为绝对,“就这些合理化了的意识形态具有掩盖社会和政治活动的真正动机而言,这些意识形态又是谎言”[9](P139)。我国也有学者据此将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形态概念的根本特征归纳为“是自觉不自觉地用幻想的联系来取代并掩蔽现实的联系”,具体表现为实践性、总体性、阶级性、掩蔽性和相对独立性等方面[6](P129—137)。
阿尔都塞进一步宣称:“科学(科学是对现实的认识)就其含义而言是同意识形态的决裂,科学建立在另一个基地之上,科学是以新问题为出发点而形成,科学就现实提出的问题不同于意识形态的问题。”[10](P58)在阿尔都塞看来,从理论框架来看,意识形态和科学有着本质的区别,由前者发展到后者,要求对前者作基本结构的改变,即每一门学说的发展都有一个从意识形态到科学“在认识论上决裂”的问题,他甚至认为,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发展和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也是如此。
从这种意义上来看,科学不是意识形态,而非科学是意识形态的规定性。因此,文学理论作为意识形态,就只能是在为阶级利益服务的对文学活动、文学现实真相的曲解、掩盖和遮蔽,其目的与功能仅仅是使特殊的阶级利益和政治统治“合法化”,起着促进和维护社会思想同一的作用,它不再具有求真的冲动,与科学处于绝对对立状态。作为意识形态形式,文学理论是按特定阶级的价值尺度去描述或解释文学世界,而不像科学那样按照客观世界的本来面目去描述或解释世界,其核心原则是维护特定阶级的价值标准并使之普遍化、合理化、合法化,根本不同于科学的符合客观世界的真实联系及其规律性的核心原则。
可见,如果要想使文学理论成为科学,那就必须像阿尔都塞等所主张的那样,排除意识形态干扰,通过“非意识形态化”才能使其成为科学而获得良性发展,建构一种所谓客观的、无偏见的科学。前面所引述的文学理论的科学化主张,根本上是属于这一思路的。这一思想与西方上世纪50年代兴起的“意识形态终结论”社会学思潮,有着一定的内在关联。
文学理论作为意识形态只是简单地扭曲地掩盖着文学现实的真相吗?它与文学现实本相之间的关系只是抽象的对立吗?文学理论如何发挥意识形态的作用呢?其意识形态性产生的根源在哪里?既然存在各种阶级和阶层的意识形态,它们与科学之间的关系是否会存在不同?

我认为,单就文学理论自身是无法科学地认识其意识形态性质的。因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意识到了的存在”[11](P72),意识形态有其现实基础。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式,意识形态是社会的物质生活过程(社会存在)的反映。因此,我们必须从文学理论的物质基础来认识其意识形态属性,探究它为什么会具有“虚假性”,其中是否存在“真实性”成分。意识形态产生于人类物质生产过程中,是社会分工的产物。随着分工的发展,出现了特殊利益与共同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产生了私有制、阶级分化和阶级统治。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必然采取国家的形式来获得实现,而这种仅仅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国家的形式,就成为一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11](P84)。每一个统治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从而在观念上“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11](P100)。从这种意义上看,意识形态作为“虚假意识”,与其说是某种不符合真相的看法,或者是真实关系的“想像性再现”,不如说是一种对假相的真实反映。“这个社会之所以没有把它的本相呈现给我们的意识,正是它的这一本性使然,这种现象与实在的脱节是它的结构性特征,是它日常运作的必然结果”,是由于在这种阶级社会的“结构里筑进了一种虚饰性或两重性,只能呈现与实在相抵触的现象”[5](P91)。从根本上说,文学理论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形式以及它的虚假性质,是文学和社会生活现实虚假关系在人们思想中的反映,是社会本身物质结构、利益关系所造成的,是统治阶级剥夺了其他阶级的特殊利益而将自己的特殊利益上升为国家利益加以普遍化的结果。
分工使得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相分离,在精神生产领域,意识“不用想像某种真实的东西就能真实地想像某种东西”[11](P82),文学理论能够摆脱现实物质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由此形成了文学理论生产的双重性:一方面,由于这种生产是从纯粹的思
维材料出发的,可以不局限于物质基础的束缚,在一定意义上具有了精神生产的自由性和独立性;另一方面,由于人们的任何行动都是通过思维来进行的,这就使得他们迷惑于这种假象,将思维作为了行动的基础和出发点。正如恩格斯所说:“意识形态是由所谓的思想家通过意识、但是通过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推动他的真正动力始终是他所不知道的,否则这就不是意识形态的过程了。因此,他想像出虚假的或表面的动力。”[12](P726)因此,文学理论作为意识形态的虚幻性,是“由他们狭隘的物质活动方式以及由此而来的他们狭隘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11](P72),正是由于这种局限性和狭隘性,人们往往看不到从事文学理论活动的真正推动力,而想像出虚假的推动力。也正是这种局限性和狭隘性,使人们不论是基于自发的还是自觉的意识,文学理论都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文学现实。
因此,文学理论作为意识形态的“虚假性”,在于文学理论思考的出发点。其出发点如果不是现实的、活生生的从事文学实践的人,而是主观意念或“绝对精神”;如果不是站在人类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文学活动和文学观念的形成,而是从特定观念出发来解释文学实践,那么,就会把文学作为“‘产生于精神的精神’消融在‘自我意识’中”[11](P92),完全忽视社会历史这一现实基础,把文学仅仅看成是与社会历史过程没有多少联系的附带性因素。文学被说成是某种脱离日常生活的东西,某种处于世界之外或世界之上的东西,文学的历史总是遵照物质基础之外的某种精神尺度去编写,文学现象往往被完全解释成纯粹的“幻想”、“梦呓”、“怪影”或“幽魂”。这样,文学同自然与社会的真实关系就被排除,文学的发展与社会历史发展之间出现了隔膜与对立,文学理论只能在“纯粹精神”的领域中兜圈子,局限于对文学与现实的“单纯直观”和“纯感觉”,以头脑中臆造的联系来代替现实中的各种联系。文学的历史被看作是自己所偏爱的某种观念的逐渐实现,文学理论呈现出对文学世界及现实生活实际真相的扭曲和掩蔽,文学运动的本质无法获得真实的反映。
在黑格尔那里,理性和感性、主观和客观、人与环境、实践与意识之间的关系,是颠倒着的。他只知道并承认一种劳动,即抽象的精神的劳动。当他把文学等艺术形式看成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时,他只是从思想形式来把握它们。在黑格尔的视野里,文学只是纯粹的亦即抽象的哲学思想的外化,只是绝对理念在某一阶段的反映,文学运动起始于“绝对理念”,终结于“绝对理念”,文学运动的全部过程“不过是抽象的、绝对的思维的生产史,即逻辑的思辨的思维的生产史”[13](P161)。再如抽象人本主义文论,其出发点是人,但它不是把人看作是真实存在的、历史的、活动着的,而是停留在抽象的“人”上,并仅仅限于在感情范围内承认“现实的、单独的、肉体的人”,只把人看成“感性的对象”而不是“感性的活动”。“除了爱与友情,而且是理想化了的爱与友情之外,他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人的关系’”[14](P50)。这些文学理论,虽然披上迷人时髦的外衣,却同样都看不到文学的现实本质及其变化规律。

可见,由于分工所产生的阶级关系、利益冲突以及精神生产领域的特殊性,在阶级社会,文学理论具有受制于阶级的狭隘的虚幻性。但是,文学理论是否只是一种“虚假意识”,其中有无一定程度的科学性?作为意识形态,如果文学理论仅仅雷同于毫无可靠性的谎言,那它又如何能使人们信任它并维护它呢?显然,把意识形态视为纯粹“虚假意识”的做法,是过于肤浅和简单化了。
历史上,在一个为取代旧的统治阶级而进行革命的阶级那里,“仅就它对抗另一个阶级而言,从一开始就不是作为一个阶级,而是作为全社会的代表出现的;它俨然以社会全体群众的姿态反对唯一的统治阶级”。它的意识形态使用的是具有普遍性形式的思想,但我们并不能简单地认为它就是虚假的,是完全掩盖现实真相的,在很大程度上,它反映了现实和真实。因为,这一阶级“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它的利益在开始时的确同其余一切非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还有更多的联系,在当时存在的那些关系的压力下还不能够发展为特殊阶级的特殊利益”[11](P100)。这时,与该阶级利益有关联的文学理论研究,自然也就会更多地表现出客观性、公正性。
但是,也不能将文学理论的科学性与阶级革命、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变革之间的关系简单对应起来。虽然物质生产贯穿于文学理论的全部发展进程,并且是唯一理解文学理论发展进程的一根红线,但它们之间有许多中介环节,不能忽视文学理论作为意识形态形式的相对独立性。当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分工形式在统治阶级内部出现,统治阶级中的一部分人开始作为该阶级的思想家而出现时,他们是以精神生产为谋生之道的。在一定程度上,他们与该阶级物质利益的联系没有其他成员那么紧密,甚至能在一定范围内突破自己阶级的狭隘性,表现出一定的思想自由与独立。正是文学理论家这样的社会角色的客观存在,使文学理论可能成为特定阶级社会内的自由的精神生产。“任何意识形态一经产生,就同现有的观念材料相结合而发展起来,并对这些材料作进一步的加工;不然,它就不是意识形态了”[12](P254)。文学理论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生产,必然以前代遗留下来的思想资料为基础进行生产,把思想作为独立发展的、仅仅服从于自身规律的独立本质来处理。这样,文学理论就不完全受制于阶级利益的束缚,可能拥有科学性。
况且,文学理论作为意识形态,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并存的二重特性。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是以理论形式表达出的一种实践要求。作为人们现实活动和现实关系的有意识表现,这些观念总是含有特定现实内容并指向现实的,根本不存在脱离现实的独立发展的意识形态的历史。意识形态通过语言与教育,成为人生存的基本现实,我们或者操持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话语,或者以另一种意识形态来批判既定的意识形态,但却不可能逃离于意识形态之外。掌握一种意识形态,是在特定社会中从事任何实践活动的前提。无论受何种阶级利益的束缚,意识形态的实践性要求内在地规定了它必须包含对现实的规律性认识。实践与理论因素在意识形态之中的互相依存关系,便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意识形态本身可能具有科学性,文学理论也不例外。这也是文学理论具有相互借鉴价值的依据。
从科学的角度看,科学与意识形态也并非绝对对立。霍克海默在《批判理论》中明确指出:“不仅形而上学,而且还有它所批评的科学,皆为意识形态的东西;之所以说科学是意识形态,是因为它保留着一种阻碍它发现社会危机真正原因的形式。”

原载:《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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