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政党制度?民国(成立--1945)这段时期是什么政党制度?我记得北洋时期有国民党和几个小党派,后来国民政府时期就是国民党一党独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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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政党制度?民国(成立--1945)这段时期是什么政党制度?我记得北洋时期有国民党和几个小党派,后来国民政府时期就是国民党一党独裁了

民国时期的政党制度?民国(成立--1945)这段时期是什么政党制度?我记得北洋时期有国民党和几个小党派,后来国民政府时期就是国民党一党独裁了
民国时期的政党制度?
民国(成立--1945)这段时期是什么政党制度?
我记得北洋时期有国民党和几个小党派,后来国民政府时期就是国民党一党独裁了

民国时期的政党制度?民国(成立--1945)这段时期是什么政党制度?我记得北洋时期有国民党和几个小党派,后来国民政府时期就是国民党一党独裁了
1912年—1927年政党组织模式的多样性
1927年—1949年国民党一党专政时期的政党制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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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1927年政党组织模式的多样性
(一)民国初年资产阶级革命政党由革命政党向普通民主政党的转变。
同盟会成立后作为资产阶级革命政党,发动了一次次的反清武装起义,它既是清朝封建帝制的掘墓人,又是民主共和的缔造者。在领导辛亥革命成功后,同盟会由秘密转为公开,由清政府统治下的非法政党成为中华民国的合法政党,它主动从资产阶级革命政党组织模式转变为普通的议会民主政党。孙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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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1927年政党组织模式的多样性
(一)民国初年资产阶级革命政党由革命政党向普通民主政党的转变。
同盟会成立后作为资产阶级革命政党,发动了一次次的反清武装起义,它既是清朝封建帝制的掘墓人,又是民主共和的缔造者。在领导辛亥革命成功后,同盟会由秘密转为公开,由清政府统治下的非法政党成为中华民国的合法政党,它主动从资产阶级革命政党组织模式转变为普通的议会民主政党。孙中山面对议会民主、多党政治呼声日高的局面,提出中国应“以世界上最完全政党之国”“英美先进之国为模范”,实行政党政治的主张。[1]他认为政党是“代议政体”式国家政权中的主宰者,是国家政权赖以存在的根本,是促进民主政治发达的直接动力。
为适应国会选举之需要,同盟会于1912年8月改组为国民党。主持其事的宋教仁强调:一是“求组织一健全之国会”,一是“求组织一健全之政府”,[2]改组后的议会民主政党国民党虽与革命政党同盟会所持手段不同,“然牺牲的进取的精神则始终一贯”,“从前对于敌人,是拿出铁血的精神,同他们奋斗;现在,对于敌党,是拿出政治的见解,同他们奋斗。”[3]宋教仁说:“世界上民主的国家,政治上的权威是集中于国会的”,“我们要停止一切运动,专注于选举运动”。“我们要在国会里头获得半数以上的席位,进而在朝,可以组成一党的责任内阁;退而在野,也可以严密地监督政府,使他有所惮而不敢不为。”[4]但是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军阀势力,面对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的胜利,为了维持自身的统治,无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不仅不遵守议会民主政治的规则,反而以暗杀的手段去对付反对党。宋教仁被暗杀预示着普通议会民主政党在中华民族土地上的悲情命运。
(二)民国初年仅有政党政治的表象,而无政党政治之实质。
在清王朝的统治下,政党被视为洪水猛兽,人民集会结社被严禁。随着武昌起义成功和各省光复,封建帝制被推翻,广大民众特别是社会中上层人士参与政治的要求和激情迅即爆发,他们以为渴望已久的民主共和的议会制内阁制即可实现,而议会制内阁制的运作载体必是政党,政党将大有作为。政党合法化突破了传统政治文明对政党的敌视,从而树立起一种全新的政党观念,“集会结社,犹如疯狂,而政党之名,如春草怒生”。[5]在1912年上半年内就出现了上百个政党,组党参政,成为时尚。“念念不忘在推翻清朝政府之后,成立国会,并订出一部‘像样’的宪法,以为这样就实现了民主,国家可以富强了”。[6]
民国初年的多党政治模式有许多特点:
第一,党、会、社等名目繁多,分化组合多变,骤生骤灭,泡沫政党居多。其中跨党派现象十分严重,一个人加入几个政党,甚至一个人担任几个政党的领袖。号称300多个政党,所标政纲冠冕堂皇,但许多政党因“既乏经济背景又无群众基础,故只可谓之政团,不得以政党论也”。[7]这是民国初年政党的最大特点。
第二,政党虽数量众多,但就政治倾向而言,却只有同盟会和非同盟会之分,其基本政治立场和精神,大体是清末革命派和立宪改良派的延续。在其基础上,原有政治派别急剧分化,增加了政党的数目。同时政党这一合法斗争形式也被袁世凯等军阀封建势力所运用,建立了不少御用政党和团体,因而呈现政党林立的局面。
第三,政党政治热闹非凡,但徒有其表。因为任何政党都没有进入国家政治权力的核心。政党政治的实质在于议会的产生、政府的组织和行政权力的产生,是政党之间合法和平竞争的结果,而政党的竞争又以所获得的选票为依据,以民意为基础。其时在世界范围内的革命斗争仍属于资产阶级革命的性质和范畴。受其影响,辛亥革命后中国的政治发展理应趋于议会民主多党政治,但政治体制的急速转变导致民国初年出现了政治权力断层,封建皇权的被推翻和政党发育的不成熟给北洋封建军阀以把持国家大权、操纵政党、玩弄议会、欺骗民意之机。两党制或多党制是以政党轮流控制议会和组织内阁为前提。民国初年诸多政党中,虽然国民党和进步党在国会有过左右论坛的力量,但谁也没有掌握过内阁实权,因为当时中央政府的政治中心根本不在内阁,而始终在袁世凯的总统府。袁世凯的凶悍和政党的孱弱形成鲜明的对比。许多政党在袁世凯的收买和打击之下东倒西歪,飘零凋落。除进步党在反对袁世凯称帝发动护国战争尚有一些可圈点处之外,由立宪派发展而来的政党似乎并没给政党政治留下多少痕迹。所以民国初年的多党政治只是一种政治表象,而不具备多党政治的本质。
民国初年多党政治实践的失败,对20世纪中国政党发展史影响深刻。首先,从此以后,中国社会所争论的主要不是政党应不应存在的问题,而是政党的合适数量、政党的组织模式问题和政党制度模式问题;其次,议会民主政治和多党政治的理念扎根于中国社会知识阶层,许多有识之士如张澜、沈钧儒、黄炎培、马叙伦、王绍鏊、梁漱溟等亲历这次“民权初步”的演练,对议会民主政党的功能作用有了深切认识,为在以后国民党一党专政之下民主党派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同时张君劢、张东荪等则是由进步党演变而来的研究系之传承者,以后组织了中间党派中的右翼政党中国国家社会党。
(三)国民党由议会民主性政党再次转变为革命性政党。
“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痛感国民党的涣散无力,痛感以和平民主的政党组织模式争取不到民主共和,认为要革命必须要有一个革命党,故重新采用革命政党的组织模式,在日本组织中华革命党,对于革命政党在建立和巩固新的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给予高度重视,把原来提出的“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三个革命时期修正为“军政时期”、“训政时期”和“宪政时期”,“自革命军起义之日至宪法颁布之时,名曰革命时期,在此时期之内,一切军国庶政,系归本党负完全责任”。[8]形成了“以党治国”的革命政党职能的基本思想。其基本内容是:国家必须由革命党来造成,革命党是建立民主共和国家的根本;革命党不仅要创立国家政权,领导国家,更重要的是巩固国家政权,实施“训政”,以促进直接民权的发展;革命党要实行党、政、军三位合一的一党政治,“将政治揽在我们手里来做”,“非本党不能干涉政权”。[9]重新采用革命政党组织模式是孙中山对政党政治在中国命运的总结。但此举并没能改变国民党四分五裂的局面,欧事研究会、益友社、丙辰俱乐部与中华革命党并存。因而国民党在1919年10月更名为中国国民党。在1916年后的几年,孙中山领导国民党,为反对北洋军阀的专制统治,捍卫《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一中华民国的象征,发起子两次护法运动,但孙中山还没有认识到应该建立由革命政党掌握的武装,也看不到国民党的依靠力量和团结对象应该包括广大工农民众,所以总是采取依靠军阀打军阀的策略,其斗争基本局限于社会上层,因而屡屡失败,一筹莫展。孙中山渴望有一种新的政党制度模式,以完成建立民主共和国家的使命。
(四)俄国十月革命的成功和中国共产党的产生,在孙中山面前展现了新的革命政党组织模式,国共两党以革命政党联盟开展国民革命。
在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处于徘徊绝望之时,列宁领导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取得了胜利,并于1919年3月成立共产国际,关注东方的民族民主革命。1921年7月,在共产国际帮助下中国共产党诞生。这是一个不同于以往任何议会民主型政党甚至资产阶级革命政党的新型组织模式。中国共产党一成立就旗帜鲜明地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规定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并于1922年中共二大上制定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明确了民主革命的动力、领导者、同盟者等一系列战略方针和策略原则,提出了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办法。这是中国的资产阶级政党和政治派别从来没有过、也不可能采取的革命方法。“我们共产党不是‘知识者所组织的马克思学会’,也不是‘少数共产主义者离开群众之空想的革命团体’”。“我们既然是为无产阶级奋斗的政党,我们便要‘到群众中去’,要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10]一个具有严密组织和严格纪律的革命政党,对于孙中山来说有着极大的吸引力。他认为“国民党正在堕落中死亡”,“要救活它,就需要新血液”,[11]而最好的新血液就是年青的共产党人,他们年轻,朝气蓬勃,有思想,有才干,并有崭新的组织方式。在苏俄和中共的帮助下,孙中山毅然改组国民党,在1924年1月召开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重新解释三民主义,确立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同中共实行党内合作,建立了国共两个革命政党的政治联盟。革命政党联盟的组织模式显示出巨大威力。1926年7月9日,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不到半年时间,就先后歼灭吴佩孚、孙传芳两部主力,奠定了北伐战争胜利的大局。北伐战争的胜利是以后南京国民政府形式上统一全国的前提。
由此可见,在中华民国的前15年间,政党模式十分复杂,有资产阶级革命政党的组织方式,有议会民主型政党的组织方式,又有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组织方式。半殖民地社会被侵略的地位使中国政党都不可避免地受世界已有的政党模式的影响,议会民主型政党因封建势力的强大而不能生存,半封建社会实业的落后又使得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政党软弱无力,资产阶级革命政党同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联盟与合作成为完成中国民主革命任务最好的政党制度模式。
1927年—1949年国民党一党专政时期的政党制度模式
1927年4月,蒋介石国民党分裂国共合作,实行反共“清党”,把国民革命的成功变为其一党的成功。蒋介石在南京另立国民政府后,把孙中山关于革命政党建国思想推向极端,开始实行国民党一党专政制度。“窃取中国国民党之旗号,曲解及假托革命的三民主义之内容,其实已成为旧势力之化身,军阀之工具,民众之仇敌”。[12]国民党已经不再是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革命阶级的政治联盟,而成为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政党。经过一年多国民党内各派系的争斗和新军阀的混战,到1928年底才基本实现了全国的统一,国民党一党专政制度得以在全国确立。从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到1949年国民党在大陆的覆亡,主要是争取民主的各党派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斗争,其实质是不同政党组织模式和政党理念之间的冲突与斗争。
(一)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和独裁制的政党制度模式。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以后,在统治理念上坚持蒋介石的个人独裁统治,在政党体制上实行“党外无党”的一党训政制度,而在口头上打的是孙中山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的旗号,号称“实施三民主义,依照建国大纲”,“训练国民使用政权”。[13]在国民党一党训政体制下,不仅共产党是非法的被镇压的政党,而且民主党派和其他政治势力也处于非法的受压迫的地位。1928年3月9日,国民党政府公布《暂行反革命治罪法》,规定凡“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之主义及不利于国民革命之主张者,处二等至四等有期徒刑”;“凡以反革命为目的组织团体或集会者,其执行重要事务者,处二等至四等有期徒刑并解散其团体或集会。”[14]国民党严行党禁政策,决不允许其他政党的存在和产生。国民政府在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指导下,总揽执行“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项治权;规定只有国民党才有权修正、解释国民政府组织法。
在此期间,国民党为达到一党专政之目的,极力扩大和加强它所控制的军事力量,把“围剿”消灭共产党作为其首要任务。并从1928年起陆续建立起庞大的特务组织,破坏中共和民主党派组织、绑架和暗杀共产党人、民主人士或异己分子。甚至在全民族各党派合作抗日的抗日战争初期,仍高唱“一个政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并将国民党组织制度改为总裁制,实施消除异党的政策。在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6月全面发动反共内战,1947年7月实施所谓“戡乱总动员”,10月宣布民盟等民主党派为“非法组织”,镇压各民主党派。这些都是国民党极力维持其一党专政垄断地位的手段和举措。国民党在大陆时的一党专政的统治体制极其周密,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暨各级党部,只是法理上的权力主宰,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政治委员会、国防最高会议、国防最高委员会)是事实上的权力总枢。所谓总揽治权的国民政府与分立的五院,只是形式上的中央政府,而先后名目繁多的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海陆空总司令部、军事委员会、鄂豫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军事委员会南昌行营、军事委员会侍从室则是实际上的权力核心。一党专政、军事独裁加特务统治,从思想理论到组织置一切反对党于死地,是国民党一党训政时期政党制度模式的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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